??3月18日16時,皇姑分局接到“貨拉拉”司機孟師傅的報警:“我接到了一個平臺訂單,讓我去皇姑區的一家銀行取貨,但沒說把貨送到哪,就讓我添加一個微信,按照對方的要求送到指定位置。”
??孟師傅按照訂單要求來到銀行,一名女子將一個沉重的拉桿箱交給他,并讓其和微信名為“與你”的人聯系。添加微信后,對方要求孟師傅將箱子送到于洪區沙嶺街道光輝村附近的一處變電箱旁邊就自行離開,孟某某對此有所懷疑,遂向平臺反饋并撥打了報警電話。
??分局反詐中心、黃河派出所第一時間與下單的付女士取得聯系,得知其當日在銀行取出79萬元現金并交給司機,是為了完成所謂的“刷單”任務,直到警方聯系付女士前,她還蒙在鼓里。
??為避免79萬元現金流入犯罪分子手中,民警迅速與孟師傅匯合。民警將現金取出換成石頭裝進箱子,并換上騎手工裝前往交付地點,另一組民警則駕車跟在“騎手”身后,伺機抓捕犯罪嫌疑人。在距離交付地點約3公里的位置,一輛停在路邊的外地牌照白色轎車引起了民警的警覺,就在民警將行李箱放在約定位置之后,遲遲不見有人取貨,也沒收到詐騙分子的信息。
??“這附近都是空曠的野地,鮮有人員經過,剛剛停著的車有問題。”在“情指行”一體化作戰中心的支撐下,民警在渾南區彩霞街某餐館附近找到該車輛,但車上無人。
??當晚23時許,2名男子和1名女子正欲駕車離開,民警迅速行動將3人抓獲,當場查獲一架無人機和2部手機。其中一部手機正登錄著“與你”的賬號。
??“我們沒有固定的經濟來源,就想著給詐騙分子‘線下取錢’從中牟利。”在公安機關,犯罪嫌疑人崔某某供述道。經查,3月18日8時許,崔某某會同其女友林某和朋友徐某,一行三人租賃了一臺白色汽車,從天津來到沈陽,崔某某負責聯系“上線”以及被害人付女士。16時許,3人到達取貨地點,崔某某使用無人機觀察周邊情況,并將車停在三公里處等待騎手。一旦發現情況不對,3人便迅速駕駛車輛逃跑。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查獲的被騙資金已全部返還給被害人,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