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慶利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對全民DNA和指紋采取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在全民指紋信息采集方面,按照公安部部署,我省自2014年開始,已正式啟動了居民身份證登記指紋信息采集工作,重點抓了三個方面:
一是加強業務培訓與硬件配備。在開展居民身份證登記指紋信息工作期間,先后召開全省指紋采集部署會議和業務技術培訓,對居民身份證登記指紋信息采集工作進行了重點培訓。另外,對登記指紋信息系統軟件進行了升級改造,硬件設備進行了完善,各地指紋信息采集設備和居民身份證讀卡設備等硬件已配備齊全。全省各地每個居民身份證受理點至少配備了2套指紋前端采集設備,確保了登記指紋信息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是高標準建設省級指紋信息庫。按照公安部居民身份證登記指紋信息工作的要求,每位公民應采集兩枚平面指紋。為高標準建設省級指紋信息庫,嚴把指紋信息采集質量關,進一步擴大指紋信息采集數量,我省在全國率先統一配備了采集十指指紋的前端采集設備,開展十指指紋采集,有效提升了全省指紋信息采集率和合格率。
三是積極服務于警務實戰。我省不斷完善省級指紋信息庫的功能與應用,特別是強化指紋系統建設與刑偵綜合信息系統的協調配合,以指紋信息聯網比對為突破口,切實推進情報信息規范化、制度化建設,進一步發揮了指紋信息服務實戰的能力。
鑒于我國尚未出臺對全民強制采集DNA的有關法律法規,只是在偵查案件時,由公安部門有針對性的對相關人員進行DNA采集。省衛計委也表示,待國家出臺這方面政策后,將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落實衛生計生部門相關職責。
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