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省十三屆人大六次會議
第1357號建議的答復
王嵐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開放遼寧省內律師在律師事務所所在地查詢全國范圍內與承辦法律事務相關的公民信息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2021年,我廳起草了《遼寧省公安機關辦理律師查詢人口信息工作規范(征求意見稿)》,對律師查詢公民個人信息做了相應規范,在3月3日召開的風險評估會上,認為該文件的風險等級為中風險,且《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法》尚未出臺,故2021年該文未能出臺。目前,我廳相關部門正按照《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二章第三節的要求對《遼寧省公安機關辦理律師查詢人口信息工作規范(征求意見稿)》進行修改,擬在文件中增加告知流程,對修改的文件公開征求意見后,再次進行風險評估。如經評估為低風險,且符合《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法》關于國家機關處理個人信息的特別規定,可以印發文件,為律師查詢公民信息提供方便。
針對您提出的“查詢全國范圍內與承辦法律事務相關的公民信息”的問題,公安部法制局《關于2020年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情況的通報》指出:提供非本省的人口信息不符合執法實際。因此,目前暫不宜向律師提供外省人口信息。
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遼寧省公安廳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