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省十三屆人大六次會議
第1401號建議的答復
曲福叢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交通路口隨意發廣告治理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全省公安交管部門將積極配合市場監管等部門,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打擊在交通路口隨意散發廣告行為,進一步維護道路通行秩序和交通安全。
一、開展專項治理。組織各地公安交管部門通過視頻巡查、路面檢查、路口執勤民警發現等方式,對城市主要路口和中小學周邊區域隨意散發廣告行為開展專項整治,符合在車行道擅自銷售或者發放物品等影響交通安全行為的,對初次發放的,以警告教育為主,要求其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并承諾不再隨意散發廣告;對情節嚴重或多次違法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遼寧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罰款執行標準規定》第十條第四款規定,依法予以處罰。對于情節嚴重,符合非法攔截,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移交公安機關治安部門、派出所依法處理。
二、強化宣傳引導。對查處在車行道擅自銷售或者發放物品等影響交通安全的行為進行曝光,教育引導群眾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堅決抵制交通路口隨意散發廣告行為。同時,依托各地公安交管部門設立的舉報投訴電話,鼓勵群眾舉報在車行道擅自銷售或者發放物品等影響交通安全行為。對散發制售假證、假發票等信息的,及時移交通報給屬地公安派出所依法進行處理。
三、推動聯合懲戒。建立聯合工作機制,將查處情況同步推送給城管、環保、市場監管等部門,提高在交通路口隨意散發廣告的企業和個人的違法成本,力爭從根源上杜絕這種行為的發生。
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遼寧省公安廳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