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省十三屆人大六次會議
第1224號建議的答復
李吉豐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我省農村騎路集市整改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組織開展騎路貿易專項整治工作。我廳交管部門多次下發通知,部署各地公安交警部門排查“馬路市場”,并上報屬地黨委政府,落實屬地責任制,確保道路暢通,消除安全隱患。特別是去年阜新“8.21”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我們以省道交委名義向各市人民政府下發督辦通知,要求對占道經營的“馬路市場”逐一制定取締或搬遷計劃,全部清理。去年,全省共排查上報“馬路市場”707處,取締或搬遷490處,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從實際工作中看,“馬路市場”單靠某一個部門臨時突擊是難以管好的,要解決這一頑癥,需要市場監管、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各司其職、協同作戰,才能有效治理。
二、做好集市遷移工作。人民政府作為農村地區馬路市場整治、搬遷工作的責任主體,要負責統籌部署并指導相關部門開展整治、搬遷工作的具體實施。住建部門負責做好城鄉新建的農貿市場建設施工的審批和監管;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做好農貿市場建設規劃,指導、配合做好選址及辦理用地手續等工作;交通運輸部門依據《公路法》,負責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建立并組織實施馬路市場整治長效機制,查處道路、貨運和馬路市場經營占用公路違法行為;公安部門負責馬路市場、農貿市場周邊交通整治,依法查處亂停亂放的違法行為。目前,我們正在積極推動將 “馬路市場”整治納入政府安全生產工作,從政府層面進行部署,徹底根除“馬路市場”。
三、加強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各市公路綜合執法部門嚴格依據《公路法》《公路安保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路政執法工作,嚴格巡查頻次,對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圍內擺攤設點、堆放物品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保障公路安全暢通。今年,在春秋兩季開展兩次全省范圍的路域環境治理行動,以地方政府為主導,公安、城管、市場監管、稅務、環保、衛生防疫等相關部門配合,齊抓共管,大力整治農村騎路集市。截止到4月24日,已清除干線公路堆占173處、攤床212個,累計3312平米。
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遼寧省公安廳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