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
第1533號建議的答復
陳弘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兒童交通安全保護的建議》收悉,現(xiàn)答復如下:
一、建立完善保護兒童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
近日,公安部就《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建議稿)向全社會征求意見,明確身高不足一百四十厘米的乘車人乘坐家庭乘用車,應當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兒童安全座椅或者增高墊等約束系統(tǒng)。駕駛?cè)瞬坏冒才盼礉M十二周歲未成年人乘坐副駕駛座位。同時對不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生產(chǎn)不合格兒童安全座椅造成交通事故的,規(guī)定了相應的處罰條款。為做好兒童交通安全保護工作,我廳在“十四五”規(guī)劃中將《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制定列入計劃,積極報請省人大列入地方立法計劃。在制定、起草時將會充分考慮兒童道路交通安全的問題,將兒童路網(wǎng)規(guī)劃、建設,兒童安全座椅使用和校園周邊安全設施等納入辦法當中,用立法的形式加強對兒童道路交通安全的保護。
二、積極開展兒童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結(jié)合每年“全國中小學安全教育日”,開展線上、線下安全教育活動,倡導孩子們學習、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安全文明出行。省教育廳結(jié)合兒童年齡和特點,在《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等課程中均安排了大量交通法規(guī)知識與交通安全知識,同時,省教育廳會同省公安廳、省應急廳在春秋季開學、放假、災害天氣等時間節(jié)點及時開展工作,加強督導檢查,對交通安全隱患認真開展排查,避免風險的發(fā)生,強化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治理能力。
三、加強兒童道路安全管理
結(jié)合“減量控大”加強對兒童乘車不系安全帶、不乘坐兒童安全座椅、頭手伸出車窗外等行為的教育管理,通過進校園、進課堂,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教育兒童提醒家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省住建部門積極開展人行道凈化和自行車專用道建設試點工作,加強對違規(guī)占道清理整治,排查人行道安全隱患,指導各地重點加強學校周邊的重要路段人行道和自行車專用道建設,保障兒童出行舒適、出行通暢、出行安全。全省各級公安交管部門在屬地中小學門前設置護學崗,每天指派民警在學校門前執(zhí)勤,確保中小學生上下學安全。按照國家標準在中學校門前道路設置限速標志,增加電子監(jiān)控,強制性減低途徑學校、幼兒園門前車輛行駛速度。
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遼寧省公安廳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