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省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
第0331號提案的答復
劉宇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緩解我省大中城市中小學校門周邊交通擁堵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合理規劃布局
省自然資源廳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將指導地方自然資源部門,配合教育、交通部門,結合人口總量、結構分析,加強城市生活空間統籌規劃設計。在規劃新建學校時,統籌考慮交通出行,做好交通壓力分析,做到科學規劃學校布點,合理設置校門和就近停車場。對于既有居住小區和學校,優化學校周邊交通路線、走向和基礎設施布局、布點,優先安排公共交通,學校周邊建筑騰退空間優先安排停車場和接送學生緩沖區域,有效解決校門前交通擁堵問題,切實解決人民群眾的后顧之憂。
二、全面加強整治
省公安廳按照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制定印發了《關于全省交警部門全力做好學校門口交通秩序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對校園周邊過街設施、人行橫道線、人行橫道信號燈、限速標志、減速設施、分隔設施等交通設施進行全面完善優化。對校園周邊通行條件進行改善,加強對占用步行道、非機動車道違法停車行為治理。加強與教育部門、學校溝通協作,統籌優化校園出入口設置和周邊道路交通組織,分散集中接送交通壓力,減少交通沖突。盤活學校周邊停車資源,通過開辟遠端停車場和在學校門口設置專用接送通道、車輛即停即走、引導車輛進入地下停車場接送、規范設置停車管理標志標線等措施,疏解停車需求。同時,集中治理群眾反映強烈的交通違法行為,及時查糾整治亂停亂放、闖紅燈、不禮讓斑馬線等違法亂象。加強與治安等警種聯勤聯動,強化上下學時段學校門口及周邊“高峰勤務”機制,充分發揮“護學崗”和“校家警”聯動護學機制作用,共同維護好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構建校園周邊安全區域。
三、加大協作力度
近期,省公安廳交管局將會同省教育廳安全管理處召開專門會議,共同研究中小學校上下學交通擁堵治理工作,并就加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治理,強化公安、教育、學校三方協作機制,落實相關部門責任,有效緩解中小學校上下學交通擁堵問題進行深入交流和探討。目前,已制定形成了《校園門口交通綜合治理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進一步明確公安、教育、學校職責分工,落實校方主體責任,堅持“一校一策”工作措施,履行監督考核機制,確保有效緩解校園門口交通壓力。
??? 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遼寧省公安廳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