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省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
第0245號提案的答復
趙震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人行橫道管理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我廳交管部門在加大對行人文明出行、守法出行管理力度的同時,同步加強了對行人過街的安全保護,廣泛宣傳引導機動車禮讓斑馬線,努力形成“車讓人,人讓車”互相禮讓的文明交通環境。重點開展了以下5方面工作:
一是科學設置過街設施。加強對人流車流混行問題的調研工作,在設置行人過街設施時綜合考慮不同交通參與者的路權需求,根據具體道路的實際情況,將行人過街系統和人行道系統有機統一,充分利用地上、地面和地下空間,提供安全、便利的行人過街和步行體系。
二是完善相關標志標線。對行人、非機動車事故多發點段開展全面排查,重點解決交通標志標線破損、磨損、不清晰等問題,及時施劃、新增,切實完善行人過街設施、機非隔離設施和機動車讓行提示設施,保障行人安全。
三是強化科技查控手段。推廣應用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自動抓拍設備,在示范區域和重點道路增設人臉自動識別技術,自動抓拍闖紅燈的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加大闖紅燈等違法行為的查處、曝光力度,切實提升行人安全、守法、文明出行意識。
四是加強現場執法力度。加強主干道、車站、商業街區等行人過街流量大和未設置交通信號燈等重點路口的巡查力度,安排執法小分隊切實加大現場查糾力度。同時,定期組織全省統一行動,推動社會協同共治。
五是大力開展法規宣教。通過廣泛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提高機動車禮讓斑馬線的社會認知度和參與度,使文明禮讓正能量廣泛地在市民群眾中相互傳遞,不斷轉變人們的日常出行習慣,從改變交通理念入手改善交通環境,努力營造人、車、路和諧相處、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圍。
關于委員提出“在所有人行橫道安裝紅綠燈”的建議。委員所提建議很好,在人行橫道線設置人行橫道信號燈,通過周期性的阻斷機動車流,為行人過街創造條件,在時間上實現行人過街交通流與機動車交通流的分離。同時,通過交通信號燈的形式強調人行橫道線處人車路權的劃分,也為交管部門的相關執法活動提供依據。但從不同的交通參與者的角度來看,周期性的阻斷機動車流有利有弊。從行人的角度來說,通過設置行人信號燈,在時間上實現了人流與車流的分離,極大的保障了行人過街的交通安全,對于行人出行安全有利。從機動車駕駛人的角度來說,在時間上實現人車分流,增加了機動車輛運行的延誤,導致路網通行水平下降,不利于機動車駕駛人的出行。因此,人行橫道線以及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設置,需結合道路和車流量等實際情況,科學統籌安排,如在車流量大且車速快的主要干道、快速路等,應以建設完善立體過街設施為主。
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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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公安廳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