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省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
第0068號提案的答復
徐麗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依法規范城鄉犬類飼養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全面加強管理。成立省養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各市建立相應組織領導機構,完善養犬管理工作聯動機制,加大對各成員單位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力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通報相關情況,確保全省養犬管理工作有條不紊地高效運行。結合養犬恢復管理費征收的新形勢,及時修改《遼寧省養犬管理規定》,對養犬管理原則、行政職能部門職責、養犬標準、犬繁殖場、交易市場管理和審批、養犬人權力義務、行為規范、對違法養犬人的處罰等方面進行規范,使養犬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二、加大宣傳工作力度。以提高養犬人素質,增強其自律意識為重點,廣泛深入開展依法文明養犬宣傳,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的作用,通過發放《致養犬市民的一封信》《文明養犬倡議書》《養犬手冊》等宣傳材料,設立社區養犬公示牌,開辦養犬宣傳欄、宣傳展板,開展社區養犬咨詢等活動,使廣大市民熟悉養犬管理要求,提升規范養犬意識。
三、發揮社區及自愿服務組織作用。會同民政等相關部門,指導社區居委會做好宣傳教育工作,通過召開居民會議、居民代表會議、居民議事會、完善居民公約等方式,就落實《遼寧省養犬管理規定》等有關事項進行民主協商。落實《遼寧省志愿服務條例》要求,鼓勵、支持城鄉社區依法登記、成立志愿服務組織,引導志愿者規范開展活動。
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遼寧省公安廳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