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苓苓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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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關于解決“空掛戶”問題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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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戶籍制度改革的推進和人口的不斷流動,致使“空掛戶”問題逐漸增多,特別是二手房原房主戶口不遷出問題較為普遍,且群眾反映強烈。針對此問題,我們進行了認真研究,提出如下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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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利用報紙、電臺、電視臺,以及微信、微博平臺等,向市民進行廣泛宣傳,提醒居民在進行二手房交易時,應與賣房人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查詢此房屋地址下的戶口登記信息并予以確認,同時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雙方戶口遷移事宜以及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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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存在戶口遷移糾紛的,派出所戶籍民警將協助購房人與賣房人進行溝通,告知相關戶籍政策,動員其將戶口遷移到合法穩定住所處,或遷移到派出所設立的社區集體戶。對告知后仍不遷出戶口的,公安機關可以憑相關材料將其戶口直接遷至社區集體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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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購房人可以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簽署《同意落戶意見書》,意見書中需體現所購房屋地址下的戶口登記信息,以及購房人知曉房屋原戶主拒不遷出戶口的相關事實,公安機關為購房人在同一房址另立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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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廳治安部門就相關戶籍政策執行情況專門向公安部進行了請示,公安部對解決“空掛戶”問題已經引起高度重視,國務委員、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趙克志在7月25日召開的“全國公安廳局長座談會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推進會”上強調,將繼續推進《戶口登記條例》修訂工作。因此,待國家層面完成《戶口登記條例》修訂工作后,我廳將認真貫徹執行,以期徹底解決此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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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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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