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洪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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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關于利用科技手段管控車輛實現平安健康的遼寧社會環境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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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管部門工作的信息化、科技化是現在和下一時期發展的方向和必然趨勢。我省各級公安交管部門高度重視信息化和科技化建設,不斷深入推進信息化基礎建設與應用。將“開展交通違法圖片庫云計算改造”、“深入開展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推廣應用”、“開展交管大數據研判分析系統推廣應用和數據挖掘”、“開展與運管部門、保險行業主管部門數據共享工作”、“進一步深化集成指揮調度平臺應用”等工作作為2017年重點工作來狠抓、來推進、來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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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將機動車的身份"合法"地植入機動車內,機動車身份自動檢測系統能夠迅速、準確的檢測出車輛身份,該項技術通過現代科技可以達到,也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但目前,公安交管部門對機動車和駕駛人的管理模式是全國統一的,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技術標準等相關規定進行管理的。機動車的管理由機動車登記、安全檢驗等各項工作組成,可通過車輛識別代號等對車輛身份唯一識別,牌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和號牌是車輛權屬及身份的外在體現。同時,我省根據公安部交管局統一部署,深入推進輯查布控應用,通過電子檢測設備采集車輛號牌,通過系統進行比對分析可以實現跟蹤、捕獲車輛等功能,進而實現對車輛的實時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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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安部交管局要求,不斷加強信息化建設,以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及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為依托,接入各地車輛智能監測記錄系統(卡口系統),我廳交管局從2013年5月起組織全省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聯網推廣應用工作,目前,該系統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全省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可實現大范圍車輛軌跡查詢分析、道路交通流量統計、大范圍車輛緝查布控及預警攔截和公路交通違法行為快速查處等功能,為交警和其他警種打擊涉牌涉證、盜搶車輛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了技術保障和手段,進一步提高了公路管控、路面執法等方面的管理能力,為各級公安機關管理工作提供了決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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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交通系統是具有智能監控、調度、管理等功能的系統。發展智能交通系統是緩解交通擁堵、加強交通管理及為其他領域提供數據支持和信息共享的必經之路。為加快信息技術、智能技術的應用,我省正深入開展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交管大數據研判分析系統推廣應用和數據挖掘工作,并取得階段性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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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科技手段管控車輛、發展"智慧交通"是政務智能化、交通信息化的發展趨勢。當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臨著新機遇、新挑戰。實現“智慧交通”是適應交通警務現代化建設的需要,也是滿足群眾安全暢通出行的需要。為了優化遼寧交通環境,打造"智慧交通",我廳交管局于2016年4月6日在全省范圍內開通了“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5月底,“交管12123”手機APP也正式開通運行。目前,互聯網平臺具備預選機動車號牌、電子監控處理、繳納罰款、考試預約、機動車登記、駕駛證管理、信息查詢、信息公布等多項服務,市民足不出戶即可辦理機動車業務、了解交管信息。該系統平臺在給市民出行帶來便利的同時,也進一步提高了公安交管工作運行效率。同時,我們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推進信息化建設,推進‘大數據’建設是一項巨大的系統工程,需要政府牽頭、統籌協調,將物資資源、信息資源和智力資源有效地調動和利用,并積極鼓勵社會多方參與。這樣才能逐步推動我省各市向智慧城市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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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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