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遼寧省公安廳文件
?
?
遼公通〔2018〕176號
?
關于印發《遼寧省公安機關從嚴管控
民用爆炸物品六條規定》的通知
各市、沈鐵、遼河、機場公安局:
為認真汲取本溪南芬鐵礦“6.05”爆炸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公安機關監管責任,切實堵塞管理漏洞,省廳制定了《遼寧省公安機關從嚴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六條規定》(以下簡稱《六條規定》)。現印發給你們,并就貫徹落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力貫徹執行。各地要從嚴從細抓好《六條規定》的貫徹執行工作,全面強化民用爆炸物品管控措施,嚴防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失。要著力抓好宣傳教育告知工作,迅速將《六條規定》傳達落實到所有涉爆從業單位、從業人員。7月底前,省廳將組織對各地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暗訪檢查,對違反《六條規定》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二、強化人員管理。各地要逐一對照相關法規標準規范和《六條規定》要求,對所有涉爆單位、人員迅速組織一次過篩子式排查,確保各項規定要求全部落實到位。要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加強日常監督檢查,以礦區為重點,加大對小煤窯、小礦山、小采石場等高風險爆破作業單位的清理整頓力度,堅決關停、取締一批個體、家族式“小、散、亂”爆破作業單位,進一步提高爆破作業單位安全管理水平。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比對碰撞、分析研判手段,建立健全爆破作業人員動態管控、核查比對機制,發現有法律禁止從業情形的,一律注銷《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發現有感情糾葛、重大利益糾紛、思想情緒不穩定、行為偏激等情形或者私藏炸藥、網購定時器、電點火頭等敏感物品可疑行為的,要暫停其接觸民用爆炸物品,立即進行核查,嚴防其利用民用爆炸物品制造事端。
三、切實履行職責。各地要嚴格依法履行民用爆炸物品行政審批和安全監管職責,真正做到自身正、管理硬、執法嚴。要按照《六條規定》要求,于7月底前,進一步細化制定本地區民用爆炸物品嚴管嚴控措施,強化民用爆炸物品審批事項事后監管,切實加大安全監管執法檢查力度,發現存在違規行為的,依法從嚴查處,逾期不改正的,一律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堅決吊銷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堅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發動群眾、從業人員積極舉報、檢舉涉爆違法犯罪線索,最大限度查處打擊涉爆違法犯罪行為。
四、嚴格落實責任。各地要強化責任落實,逐級簽訂責任狀,層層落實責任,明確責任到人,不折不扣抓好《六條規定》落實。要督促每家涉爆從業單位、每名涉爆從業人員,包括曾經從事爆破作業的單位及人員,逐一簽訂具結保證書,保證不非法持有、私藏民用爆炸物品,并由縣級公安機關治安部門存檔備查。對貫徹執行《六條規定》不到位,導致轄區內發生影響較大的爆炸案件、事故的,要堅決實施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民警的責任。
各地接此通知后,請迅速傳達至基層公安機關和所有涉爆從業單位,認真抓好落實。
遼寧省公安廳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