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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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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遼寧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概況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2022年度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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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遼寧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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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職責
遼寧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正處級)。負責沈陽、丹東、錦州和朝陽民用機場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大連、鞍山和營口等省內機場公安工作,負責防范和打擊針對劫持或破壞航空器以及危害飛行安全的犯罪活動,負責對飛行機組、空中警察和安檢部門移交案件的查處,負責民航工作區的防火監督、消防、治安和道路交通管理,負責專機和等級警衛對象進出機場的安全保衛,負責民航工作區發生的各類刑事案件和治安行政案件的偵破和查處,負責協助查堵網上通緝逃犯。
為正處級建制,下設20個內設機構,5個派出分局,機構規格均為正科級。
二、決算單位構成
遼寧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為納入遼寧省公安廳2022年度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無下級預算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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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2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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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收入總計7363.18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5283.59萬元,占收入總計的71.76%。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283.59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2.上年結轉和結余2079.59萬元,占收入總計的28.24%。主要是新增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新建執法辦案中心建設項目。
與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73.51萬元,增長6.87%,主要原因:新增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新建執法辦案中心建設項目。
(二)支出總計5795.7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5245.42萬元,占支出總計的90.51%。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276.1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97.0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872.17萬元。
2.項目支出550.28萬元,占支出總計的9.49%。主要包括政法經費保障資金、公安辦案經費、涉密項目等業務支出。
與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063.39萬元,增長22.47%,主要原因:2021年疫情影響結轉資金較多。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1567.48萬元。
主要是公安廳機場公安局新建執法辦案中心建設項目未能按時開工等原因形成的結余。與上年相比,今年結轉結余減少512.11萬元,降低24.63%,主要原因:疫情結束2021年未能按時完成的項目2022年都已完成。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總體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5283.5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689.79萬元,項目支出593.8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551.28萬元,增長11.65%,主要原因:2022年人員經費中增加了績效獎。與年初預算相比,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89.6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96.23%,項目完成年初預算的49.3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795.7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務支出4807.48萬元,占82.9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40.29萬元,占7.6%;衛生健康支出187.03萬元,占3.23%;住房保障支出360.89萬元,占6.22%;
1.公共安全支出4807.48萬元,具體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4257.21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16.1%,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結轉資金較多。
(2)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81.24萬元。主要是政法轉移支付資金(裝備費)、涉密項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91.02%,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政法轉移支付資金到位較晚。
(3)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執法辦案(項)175萬元。主要是公安辦案經費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70.85%,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公安系統裝備購置項目、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新建執法辦案中心建設項目未能開工建設。
(4)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94.04萬元。主要是公安系統裝備購置、公務用車購置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248.78%,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公安系統裝備購置為2021年結轉項目。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40.28萬元,具體包括: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102.55萬元,主要是退休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99.9%,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持平。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311.37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持平。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26.36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99.7%,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基本持平。
3.衛生健康支出187.03萬元,具體包括: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187.03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96.85%,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360.89萬元,具體包括: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360.89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98.73%,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有退休人員和調出人員。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119.18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93%,決算數大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購置項目。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19.18萬元。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0%。完成全年預算的0%,決算數小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因素影響,未發生因公出國(境)支出。2022年參加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2022年因公出國(境)費與上年持平。
2.公務接待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0%。完成全年 預算的 0%,決算數小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單位嚴控公務接 待支出。2022 年國內公務接待累計 0 批次、0 人、0 萬元;其中外 事接待累計 0 批次、0 人、0 萬元。2022 年公務接待費比上年減少 (增加)0 萬元,下降(增長)0%,主要是上年和今年都無公務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19.18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預算的128.15%,決算數大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購置項目。比上年增加13.15萬元,增長12.4%,主要是公務用車購置項目的原因。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34.54萬元,主要用于購買公務用車,當年購置公務用車2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4.64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油費、維修費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35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245.4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4373.2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住房公積金、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經費872.1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取暖費、物業費、維修(護)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被裝購置費。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2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34.5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一致),比上年減少178.95萬元,降低20%,主要原因是壓縮經費支出,節約各項開支。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2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94.0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94.0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9.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63.2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9.5萬元,占中小企業采購支出總額的1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10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車輛35輛,其中:副省級以上領導干部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1輛,應急保障用車2輛,執法執勤用車3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1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四)預算績效情況。
1.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組織對2022年度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預算支出項目2個(其中:一般公共預算項目2個,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0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0個),涉及資金307.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資金307.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資金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0萬元),自評覆蓋率(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數/年初批復績效目標的項目數*100%)達到100%,自評平均分(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分數總和/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數)79.5分。
組織對1個單位開展整體績效自評,涉及資金5519.29萬元,自評平均分96.99分。《部門(單位)整體績效自評表》見附件。
2.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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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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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按照預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收支差額的金額。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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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2022年度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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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報表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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